全校各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因公出国(境)证件管理工作,按照我校《关于加强出国(境)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校发[2014]211号)(见附件1)的规定和工作需要,现就各单位因公出国(境)证件(含因公往来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,及已注销或过期、但含有有效签证的因公护照,下同)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因公出国(境)证件登记及保管工作,统一保管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证件,定期对因公出国(境)证件进行检查清理,并按相关规定出访人员完成因公出访任务后,要及时催缴出访人员领出或新办的因公出国(境)证件。
二、请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,认真填写本单位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证件登记表和统计表(见附件2和附件3),并于2017年2月24日前交国际合作部派出办公室统一备案,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至haoguo@pku.edu.cn。
三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因公出国(境)证件自查工作,学校近期将抽查各单位上述工作落实情况。
联系信息:
国际合作部派出办公室:郭灏 62759005
港澳台办公室:黄韬 62756433
国际合作部/港澳台办公室
2017年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