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90日以下工作许可
适用范围:外国高端人才(A类)或外国专业人才(1B类)来华工作90日以下,入境前需申请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》,请至少提前30日在系统申请。
办理流程
1. 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,点击左侧导航菜单【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】下的【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90日以下含90日】模块,进入申请页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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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依次填报完成后,并上传以下材料:
(1)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》(外专签字,盖院章和国合章);
(2)工作合同(适用A类或B类外专)或邀请单位邀请说明(适用A类外专,需写明外专基本信息、来访时间、访问内容、费用情况,入境次数等,盖院章和国合章);
(3)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(有效期至少6个月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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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上传所有附件后,请电话联系专家办,专家办审核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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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系统审核决定通过后,在线下载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》发送外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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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外专持《工作许可通知》及相关材料前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Z签证入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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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如来华超过30日,需在入境后30日内到北京市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。
所需材料:
(1)出入境网上预约填写的《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》(外专签字,盖院章和国合章);
(2)《工作证明》(盖院章和国合章);
(3)护照原件(有效期至少6个月);
(4)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》复印件;
(5)宾馆或住宿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《住宿登记表》原件和复印件。
(二)90日以上工作许可
一、申请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》
特别提示:请至少提前3个月在系统上申请办理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》
办理流程
1. 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,点击左侧导航菜单【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】下的【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】模块,进入申请页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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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依次填报完成后,并上传以下材料:
外国高端人才(A类)
(1)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(外专签字,盖院章和国合章);
(2)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(包含来华工作起止日期、工作地点、工作内容、薪酬、职位等,合同签署日期需在系统提交日期的前后2个月范围内,盖院章和国合章);
(3)体检证明(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,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《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》或健康检查证明书,签发时间均在6个月内);
(4)申请人护照(有效期至少6个月);
(5)申请人六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;
(6)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(随行家属护照信息页、家属关系证明(配偶—结婚证书,子女-子女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,父母或配偶父母—申请人出生证明或结婚证书或公证证明)、体检报告(18周岁以上家属)以及电子照片。
注:随行家属包括配偶、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、父母及配偶父母(中国籍家属除外)。如有非中文材料,需提供中文翻译件,盖院章和国合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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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专业人才(B类)除以上材料外,还需提供:
(1)工作资质证明(至少工作两年,需有联系人电话或邮箱地址,如原件为非中文,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盖院章和国合章);
(2)无犯罪记录证明(需使馆认证)及中文翻译件(盖院章和国合章);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、安全、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驻外使、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、领馆认证。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6个月内。
(3)最高学位(学历)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、职业资格证明(需使馆认证)及中文翻译件(盖院章和国合章)。最⾼学位(学历)证书在国外获得的,应经我驻外使、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(学历)所在国驻华使、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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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上传所有附件后,请电话联系专家办,专家办审核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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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系统审核决定通过后,在线下载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》并发给外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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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外专持《工作许可通知》及相关材料前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Z签证入境。
★ 特殊情况
超龄B类外专
1. 适用人员:年龄60岁以上B类外专。
2. 所需资料:
(1)超龄申请函(盖院章和国合章);
(2)体检原件(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,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《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》或健康检查证明书,签发时间均在6个月内);
(3)积分表(满足积分60分,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,盖院章和国合章);
不按积分申请的,近5年在京连续工作且办理工作手续的(需提供有效工作签证)或在本单位已按积分办理过超龄申请的;
(4)其他 (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护照首页复印件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材料);
(5)证明材料如为外文,需提供完整、准确中文翻译件,盖院章和国合章。
(6)经办人介绍信、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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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外籍青年
1. 适用人员
(1)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岁;
(2)身体健康、无犯罪记录;
(3)境内外知名高校外籍毕业生或获得高级技师证书未满2年;
(4)学习成绩优秀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匹配,且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。
2.办理流程:
申请人须先携带以下材料到受理点窗口进行“预申请”,审批通过后,可按正常流程申请《工作许可通知》。
(1)申请函。详细描述申请单位情况、载明申请人个人情况及聘请理由等,盖院章和国合章。原件(纸质1份)。
(2)聘用合同。应提供中文合同,原则上内容须包括工作地点、工作内容、薪酬、来华工作时间、职位、盖章页(签字)必要内容,不得涂改。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。复印件(纸质1份)。
(3)学习成绩单及学校的推荐信,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(百分制,其他分制换算成百分制处理)或B+/B(等级制)以上。复印件(纸质1份)。
(4)持有有效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。复印件(纸质1 份)。
(5)申请单位出具的对申请人能够胜任岗位的健康承诺书。原件(纸质1 份)。
(6)无犯罪记录认证件(3 个月以下提交个人无犯罪承诺书)。复印件(纸质1 份)。
(7)申请单位中方员工社保材料。复印件(纸质1 份)。
二、向使领馆申请Z签证入境
外专持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》及相关材料,前往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申请Z签证入境。
三、外专持Z签证入境